商标本身无法替您举证。在不使用争议中,您需要向墨西哥工业产权局(IMPI)证明商标是怎么使用的、从什么时候开始使用的。
“使用证据”指的是一整套材料,用来证明您的商标真实地在市场上使用。
什么时候需要使用证据?
- 注册满 3 周年后的 3 个月内,必须提交使用声明,声明您在使用商标。声明时不附证据,但所声明的使用必须真实。
- 办理续展时,也要表明商标在使用。
- 发生争议时:第三方以您未使用为由,申请撤销您的商标。
无论哪种情况,证据的价值都在于能证明它在某个可核验的日期就已存在,并非等到需要时才制作。
哪些材料算证据
能显示商标在真实商业活动中使用的材料,例如:
- 带有商标的发票和收据。
- 包装、标签和广告。
- 带日期的出版物、网站和社交媒体内容。
- 产品或销售网点的照片。
任何证据的薄弱环节都在日期:截图和照片都可能被改动。所以要为证据加盖时间戳,留下可核验的日期。
认证时间戳:让证据带上可核验的日期
Prueba de Uso(PdU)每周把您的商标收录进新一期目录,计算这一期的数字指纹(SHA-256),再按 RFC 3161 标准加盖认证时间戳。此后,任何人都可以核验这一期目录在该日期确实存在,并且没有被改动。
时间戳记录在任何人可在线核验的目录中,所以不必只听我们的说法,核验可以独立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