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照国内“撤三”
“撤三”之外,墨西哥还要求主动提交使用声明
- 提交时间
- 注册满三年后的三个月内,向墨西哥工业产权局(IMPI)提交;逾期未提交的,注册依法失效。
- 适用范围
- 2018年8月10日及以后核准注册的商标,含经马德里体系领土延伸至墨西哥的国际注册;后者自 IMPI 给予保护之日起算。
- 此前注册
- 2018年8月10日之前核准注册的,在申请续展时一并提交使用声明。
使用声明由贵司墨西哥当地代理提交;PdU 只提供带日期的记录。
服务流程
商标只需提交一次,每周一收录
服务有效期内,每周一发布的新一期目录均收录贵司商标,每期载明日期。
01
提交商标
告知需纳入服务的墨西哥注册商标,每件只需提交一次。
02
每周一发布
每周一发布新一期目录,收录贵司商标,并加盖 RFC 3161 时间戳。
03
下载或核验
下载目录、商标记录及时间戳凭证,或在线核验条目(核验页面为西班牙语)。
服务内容
带日期的记录,补充贵司的使用证据
商标被提起不使用撤销(caducidad,类似国内“撤三”)时,注册人通常须提交撤销申请日前三年内的使用证据。PdU 的记录可作辅助材料,不能替代发票等商业单据,证据效力由主管机关独立认定。
每期带日期
每期载明发布日期及商标所在页码、行号,逐周累积,覆盖整个服务期。
认可机构签发时间戳
由墨西哥经济部认可的认证服务机构按 RFC 3161 标准签发。
任何人可在线核验
凭编号在线核验条目(西班牙语页面)。该目录由 PdU 独立运营,并非政府机关发布的公告。
便于当地代理使用
目录、商标记录及时间戳凭证均可下载,可直接转交贵司墨西哥当地代理。
获取方案
简要介绍贵司的墨西哥商标
填写以下信息,我们将为贵司准备按件计价的方案。